如今保險市場正處于蓬勃發展中,保險公司更是是數不勝數,很多朋友在購買保險的同時也會有這樣的疑問_買保險哪家公司的好?保險公司的排名重要嗎?
有些人關心保險公司排名無非就是怕小公司容易倒閉,一旦倒閉自己的保單會不會就沒人管了。之前在公眾號"保險特工隊"--《2021年最新保險公司十大排名,保險公司大小重要嗎?》中,我們提到過保險公司的排名重不重要,今天我們根據銀保監會官方公布的數據,說一下買保險時,大家應不應該把"保險公司十大排名"作為選擇保險產品的依據?
一、根據保險公司收入、償付率以及理賠率的排名
根據銀保監會官方公布的數據,我們來看一下2021年我國保險公司收入、償付能力、理賠率以及凈利潤的十大排名。
(1)保費收入排名
2021年度上半年,保費收入排名前三的依然是我國人壽,平安人壽和太平洋人壽_
當然,對于消費者來講,保險公司的排名需要從多個方面綜合判斷,收入不是保險公司排名的唯一憑證,還需要看償付能力排名,服務水平、理賠效率等問題。
(2)償付能力排名
根據銀保監會規定,償付能力達標須同時滿足三項指標_一是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_;二是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_;三是風險綜合評級不低于B級。
整體來看,所有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都在100_以上,就是出險了都能賠。但我們也可以看出償付能力特別充足的,基本都是一些新成立的"小公司",如排名前三的三峽人壽、海保人壽和北京人壽,剛成立的保險公司保單少償付能力自然就高,業務多了償付能力自然就下去了,其承擔的風險自然也低。所以償付能力也并不是越高越好,滿足銀保監的監管要求就好。
(3)理賠數據排名
我們再來看2021年上半年排名前十的壽險公司理賠數據_
從理賠數據我們又可以看出,一些知名保險公司的理賠數據排名都是靠前的,因為他們的保費收入相對較高,所對應的理賠金額也較高。實際上,不論哪家公司產品,理賠都是看是否符合合同條款的,只要當初健康告知如實過,一般都能順利理賠。
(4)凈利潤排名
說了這么多,一個公司能否支撐下去要看公司是否盈利,而最能反映一個公司是否盈利,就要看他們的凈利潤是多少。
由上表可以看出,凈利潤排名平安穩居第一,凈利潤是人壽的兩倍還多。保險公司的利潤高也并不代表其公司好,利潤越高也可能是他們的保費收的太高,或者是他們賠付的太少太低。
據了解,很多線下保險公司每年的廣告宣傳費用就很高,四大險企的廣告費用每年逐步增加至幾十甚至上百億。我們平時認為的大保險公司,無非就是平時我們經常能夠看到的,早期我們是從戶外樓宇廣告、電梯廣告、觸摸屏廣告、網絡廣告、報紙上知道這些保險公司的名字。如今,保險公司的廣告更是滲入到電視劇、電影、綜藝節目以及體育賽事上,用名人效應迅速擴大其品牌的知名度。
所以,我們很容易先入為主的認為這個保險公司是個大企業,他家的保險一定很可靠。那這些廣告宣傳的費用最終由誰買單呢?答案當然是消費者們自己來買單。
二、關于保險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
2021年前三季度,我國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涉及保險公司的保險消費投訴71990件,同比增長3.40_,消費者投訴主要集中在理賠糾紛和銷售糾紛兩大問題。
(1)理賠糾紛投訴
理賠糾紛涉及的險種以疾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主,主要反映責任認定糾紛、理賠時效慢和理賠金額爭議等問題。
理賠糾紛投訴量居前的為_我國人壽1071件,同比下降30.05_;平安人壽939件,同比增長4.57_;太平洋人壽908件,同比增長16.71_;人民健康841件,同比下降14.36_;新華人壽577件,同比下降4.94_。
(2)銷售糾紛投訴
銷售糾紛涉及的險種以普通人壽保險、分紅保險、疾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為主,主要反映夸大保險責任或收益、未充分告知解約損失和滿期給付年限、承諾不確定利益的收益保證等問題。
銷售糾紛投訴量居前的為_平安人壽4372件,同比增長206.59_;我國人壽1458件,同比下降43.92_;太平洋人壽1436件,同比增長15.25_;新華人壽1076件,同比下降28.84_;泰康人壽1043件,同比下降15.20_。
我們可以看出來,一些知名的公司投訴量比較大,而一些我們聽都沒聽過的小公司投訴量比較低。但即便有了這個投訴指數,也并不意味著排名居前的保險公司一定就不好。因為這些投訴量受很多因素影響,比如公司規模、經營時間、產品結構、分支運營等。而排名最后的幾家公司,也并不一定是其服務很好,綜合投訴量低,也可能和開業時間短、業務量低有關。
所以,我們并不能通過公司的排名或投訴量來定義保險公司的好壞。
三、"小公司"會不會倒閉?保單會不會沒人管?
對保險公司而言更沒有絕對的大小之分,保險公司想倒閉更沒那么容易。為什么這么說呢?
(1)保險公司設立嚴苛
保險公司的設立,有嚴格的條件和門檻,有明確的監管機構和監管方法。保險公司不是誰想開就能開的,每一個保險公司的背景都十分雄厚,注冊資金起碼要兩個億。而且,就算有錢也不一定能拿到獨立的牌照,還需要有持續盈利的能力、良好的信譽等等,就連馬云也是拉著馬化騰和平安的馬明哲,才成立了眾安保險。
《保險法》第六十八條規定_
(2)法律不允許保險公司"倒閉"
《保險法》八十九條、九十二條規定_
如果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宣告破產,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及責任準備金,必須轉讓給其他保險公司。達不成轉讓協議的,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接受轉讓。
為了保護老百姓的利益,保險公司即使經營不下去,也有其他保險公司來兜底,而消費者的保單依然有效。
(3)保險公司受銀保監會嚴格的監管
除了法律法規硬性規定以外,保險公司與銀行一樣,必須受到政府的監管。保險公司成立之初,會像保監會繳納一筆準備金。如果保險公司做不下去了,那么保監會可以拿出這筆錢來對保險公司的客戶有所交代。
對于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銀保監會時刻監督,償付能力越高說明公司在發生超出正常年景的賠償或給付時的經濟能力越強。如果低于要求銀保監會要求,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三十八條_
對償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銀保監會便會想各種辦法,讓保險公司把償付能力提上去,如_股東增資、縮減業務、拍賣名下資產、停止新業務等。
另外,《保險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_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也就是說,保險法規定在一定條件下,保險公司需要向再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分擔其可能面臨風險。總之,別說保險公司倒閉的概率很小,就算真的倒閉了,國家也一定會讓保險公司拿的出錢來賠償客戶。
小結_
我國的保險公司從2家發展到現在近200家,經歷了多次的全球金融危機,目前為止沒有發生過一起破產案例。連銀保監會給出四條選保險的建議中_一看需求、二看產品、三看收入、四看條款,都沒有提到要看公司,所以買保險時,大家不應該把"保險公司十大排名"作為選擇保險產品的依據,保險公司的排名可以作為挑選保險產品的參考數據,但是最重要的還是保險產品本身以及后續的理賠服務等。另外,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看清楚保險合同,畢竟她才是理賠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