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程跳槽是否涉競業協議,聯想小米各執一詞
(觀察者網訊 文/一鳴 編輯/尹哲)離職兩天即加盟小米,聯想前副總裁常程是否違反了競業協議?針對此事,1月3日,聯想方面向觀察者網回應稱,公司與所有高管均簽有競業禁止條款,如確有違約,公司將在法律框架內尋求問題的妥善解決,共同營造尊重契約精神的人才流動空間。
針對聯想的聲明,第一財經援引小米方面知情人士表示:“競業補償沒拿。”
觀察者網此前報道,聯想方面12月31日宣布常程因“身體健康”、“照顧家庭”等因素離職。
當天,常程也在微博上回顧了自己在聯想的過去——他列出了主導過的天麒天麟、天逸Y200、小Y、YOGA、Z5、Z6等多款電腦PC和手機。
不過在昨天(1月2日)上午,小米創始人雷軍在微博宣布,常程將擔任小米集團副總裁,負責手機產品規劃。
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滔律師告訴觀察者網,此次跳槽是否違約要看當事人是否與企業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及企業是否已經解除對當事人的競業限制義務。
張滔強調,如果當事人與企業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企業也未解除對當事人的競業限制義務,那當事人有可能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涉嫌違約。未來企業可向當事人主張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