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關于湖南衛(wèi)視《天天向上》節(jié)目主持人的新聞_相信人盡皆知了!
因暫沒有證據可以證實_真相還需等待_所以今天我們要探討的不是錢楓與“小藝希望壞人被懲罰”_而是我最近處理的一起涉嫌強奸的真實案例。
雖已經過當事人的同意_但我還是采取了相關的保密措施_對案例進行了改編_涉及到個人私密信息或者可以對號入座內容我做了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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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當事人呂某22歲_是一個剛大學畢業(yè)的女學生_乖巧懂事_畢業(yè)后通過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公務員_工作非常努力上進。
單某是呂某的男朋友_他們在一起有一段時間了_雙方打算2022年結婚。
李某_男_30歲_辦公室主任_已經結婚并有一個5歲的女兒。李某是呂某的領導_呂某因剛來單位_很多工作上的不懂的事情經常向李某請教_李某也會耐心地指導_下班后李某經常借工作之由發(fā)微信給呂某_工作生活的都會聊。
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_雙方已經比較熟悉了_某天下班李某約呂某外出吃夜宵。
領導請下屬吃飯又是機關事業(yè)單位的_一般下屬是很難拒絕的_呂某剛大學畢業(yè)涉世不深_想法非常的簡單_覺得領導說要出去吃飯_談談工作也沒有什么的_就跟領導去了。
李某開車載呂某出去吃飯_吃飯也確實圍繞呂某最近的工作和遇到的一些工作問題展開的_吃飯結束也沒有什么異常_在開車回來的路上李某對呂某進行了性侵_因地處偏僻又在封閉空間_加上李某的威逼利誘_最后李某得逞了。
呂某是單身家庭_家庭條件不是很好_而且家里有年紀漸長的母親需要自己贍養(yǎng)_還有未成年的妹妹也需要自己撫養(yǎng)_瞻前顧后需要考慮的太多_使得呂某性格有些軟弱同時也怕事_最終她自己選擇了隱忍。
事發(fā)后第三天_李某攜呂某外出開會_在酒店對呂某實施了第二次性侵_最后呂某糾結了幾天還是將所有事情告訴了自己的男朋友_但呂某不想讓單位的人知道_因為她害怕自己這樣面對自己的同事_也害怕因此失去工作。
最后單某還是通過多方途徑找到了我_他作為呂某的男朋友不想就此罷休_此案在進一步的處理當中。
·2·
強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_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_所以強奸罪的前提是違背了婦女的意愿_侵犯了婦女的性自由權。
成年女性有權對自己的性自由進行處分_在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前提下有權選擇與誰_在何時何地發(fā)生性關系_合法的性關系是女性自由選擇的結果_而強奸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愿_具體表現為遭受脅迫后沒有了選擇權_這條界線就是婦女的意愿。
·2·
強奸罪與非罪_如何判斷?
界線是無形的_現實生活中我們應當如何去判斷呢?
一、請客吃飯_趁女生醉酒或喪失自主意識與其發(fā)生關系的_是強奸。
比如_老板帶女下屬外出出差_下屬喝醉酒不省人事_老板讓司機送下屬回酒店_司機將同事送到酒店對其進行性侵_司機的行為構成強奸。
二、領導或者上司威脅下屬_不跟自己好或者不聽話就開除_或者給其穿小鞋。
比如_女學生王某通過層層面試進入一個月薪2萬的科技公司_老總非常喜歡_一次單獨談話老總透露公司最近業(yè)務不太好_可能需要裁員_但其有權利決定誰去誰留_然后話鋒一轉極力夸贊王某_再向王某表白雙方發(fā)生關系。
此案中老總行為可恥_但并不構成強奸_因為其脅迫的手段未達到無法反抗的程度_王某選擇了順從_但相同情形是可以選擇拒絕的。如果老總的脅迫手段上升到不從就殺人的程度構成強奸。
三、戀人分手_男方想挽救感情強行與女生發(fā)生關系的。
比如_伍某女向黃某男提出分手_雖大學即將畢業(yè)_但黃某還是希望繼續(xù)維系這段感情_黃某寄希望通過升華來挽留這段感情_將伍某約到他們第一次見面的地方_然后強行與伍某發(fā)生了關系_黃某的行為構成強奸。
例子太多_無法窮盡_是否構成強奸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綜合判斷_第一時間需要做的就是事后馬上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并非自愿_或者受到脅迫_然后報警。
如果不知怎么收集證據_事發(fā)后可以第一時間咨詢你身邊的律師_大膽說出自己的遭遇_將施惡者繩之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