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審判執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一站式訴訟服務機制,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做到涉農民工工資案件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對案件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或者勞務報酬糾紛,以及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涉農民工勞動爭議糾紛,依法運用先予執行程序、簡易程序和小額速裁程序等,快立、快審,提高審判效率。對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的案件,綜合運用訴前調解、委托調解、邀請調解等多種方式,督促企業及時依法履行法律義務。對群體性或涉案金額較大的案件要掛牌督辦,統籌處理,防范引發重大風險。對惡意欠薪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嚴厲懲處。(記者 徐雋)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02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