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是個混混,在2015年秋天,在街上遇到了她,她那回眸一笑是我這一輩子都無法忘記的痛,我確定她就是我要找的人,過了一會就消失在人海,之后的有一天在溜冰場遇到了她,那時有三個男孩在逗她,我沒想太多就上去跟他們纏打在一起,后來我們戀愛了,剛開始還算幸福,過了幾個月她說不喜歡我混社會,我結束了所以社會關系,解散所以兄弟,去一個工廠打工,一個月只有3000多,那日子真的苦,起早貪黑累成狗,但是我沒抱怨,因為我愛她做什么都值得,有一天她失業了,那時天氣很熱,就沒讓她去找工作,一個女孩大熱天上哪找工作,哪舍得她受苦,她沒上班的那段時間在家,在家從沒幫我洗一件衣服,從沒做一次飯,下班以后自己買菜,自己做飯,飯做好了親自端到她手里,還別說說,說話她碗一摔不吃啦,基本三五天就說心情不好,那時我在工作,因為不舍得她難過,就請假回家陪她,直到我被公司開除了,有一天我真的不能忍了,我對她發火,我們就吵架了,每次離家出走我都要找她幾天,我問她為什么要這么做,就不能改改嗎?她說我知道,但是我就是不改,后來心酸了我選擇離開吧,把全身上下4000多塊錢放在她睡的床上,自己就留了300塊,坐車到另一個她曾經呆過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每天都在走她走過的路,時間過得很快,有一天她發信息問我過得好不好,她說她要結婚了,我以為我會很難過,但是我已經忘了眼淚是什么,好像以沒那么痛,可能習慣了吧,只能默默祝福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