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科普條例明起正式實施
2020年1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科學技術普及條例》(以下簡稱《科普條例》)正式實施,深圳科學普及步入有法可依、依法發展的快車道。記者昨日采訪獲悉,《科普條例》共分七個章節,八十一條,圍繞科普工作體系、科普資源開發利用、科普人才隊伍建設與激勵等多個方面做出了制度創新,以加強深圳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科學素質。
科普立法促全社會積極參與
“科普的任務是宣傳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推動科學技術教育、傳播和普及,提高公民科學素質,在全社會形成講科學、愛科學、學科學、用科學的良好氛圍。”市科協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科普條例》的目的在于,通過科普立法讓全社會積極參與到科普事業中,創新發展科普事業。
該負責人表示,以立法推進科普工作不僅保障市民受科學技術教育、獲得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科學技術知識,而且能共享國家科學技術進步和發展成果帶來的紅利。自深圳建市以來,深圳企業的科技創新優勢市場化、法制化優勢所培育的科普資源,也能通過《科普條例》充分運用好。
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接力科技創新
“《科普條例》將深圳科技創新優勢轉化培育為科普資源。”市科協有關負責人表示,深圳是首個國家級創新型城市,創新企業多,創業氛圍濃。然而,與此不相匹配的是,深圳有效的科普資源匱乏,高新技術產業的科普生產力未被充分地調動起來,科普場館建設和設施配備滯后。“《科普條例》的制定將深圳的科技創新優勢轉化培育為科普資源,支持和推動深圳的創新發展和高質量發展。”
科普是構建城市軟實力的重要方面,是提升城市品位和提高社會文明程度的迫切需要。該負責人表示,深圳未來的發展動力,主要靠各種層次的人才以及他們所具備的創新知識推動。深圳培養本土的、新生代的創業創新科技人員,提升城市移民第二代青少年的科學素養,便顯得尤為重要。《科普條例》的制定進一步整合全市科普資源,為我市的各類人群開展科普教育,有助于提高深圳人力素質,提升深圳城市形象和城市軟實力。
《科普條例》十大亮點
建立首席科學家、義務教育引入科普學分制、科學素質列入公務員考試錄用內容、設立深圳科普周……1月1日實施的《科普條例》干貨滿滿。歷時8年完成的《科普條例》有哪些亮點,有哪些創新?市科協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采訪,一一進行解讀。
1 建立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科普條例》明確“建立科普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市科協負責日常科普工作統籌協調。
2 構建科普基地管理體系
《科普條例》構建了科普基地認定、培育、指導、財政政策、考核評估等五位一體的管理體系。科普基地可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待遇,也可按照規定減稅或者免稅。
3 實行科普教育學分制
《科普條例》提出,在義務教育階段逐步實行科普教育學分制,提高青少年科學素質。
4 建立科普標準體系和監測評估制度
《科普條例》規定,市科協組織編制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完善科普標準體系。應當定期開展公民科學素質、公民獲取科學技術信息和參與科普活動情況等方面的監測評估。
5 完善我市科學技術獎勵體系
《科普條例》對深圳現有的科學技術獎勵體系有所完善。《科普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科學技術協會和有關單位應當對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6 明確科學素質作為公務員選擇錄用、綜合評價的衡量指標
《科普條例》規定,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將提高公務員科學素質作為公務員教育培訓的重要任務,并將科學素質要求列入公務員考試錄用內容。
7 建立、發布科普資源名錄
《科普條例》規定,市、區科學技術協會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科普資源普查,并及時將結果向社會公布。
8 為科普產業發展提供政策支持
《科普條例》規定,市、區科學技術協會以及相關部門可以采取委托創作、購買版權、宣傳推廣等方式為優秀科普作品創作、科普產品研發提供支持。
9 建立首席科學家制度等科普人才職稱制度
《科普條例》規定,凡在本市專職兼職從事科普工作的人員,符合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條件的,可以申請獲得相應的科普專業技術資格。
10 設立深圳科普周
《科普條例》在國家的全國科普日基礎上設立了“深圳科普周”,規定每年九月第三周為深圳科普周,市、區科學技術協會應當制定深圳科普周活動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