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日本經濟高速增長帶來的嚴重工業污染使日本人意識到了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因此,從70年代開始,日本用了40多年的時間將垃圾分類的方法逐步細化,從源頭上減少垃圾對環境的污染并進一步提高資源的利用率。日本的垃圾分類可謂“極致”,在很多外國人看來甚至到了“嚴苛”的地步。
日本的垃圾分類細致嚴謹,不同垃圾的處理方式也各不相同,例如,一個塑料材質的飲料瓶的不同組成部分被劃分到不同的垃圾類別。橫濱市市政府印刷的共27頁的手冊上就包含了多達518項條款。
新居浜市政府官方網站上的垃圾分類信息
在日本實行垃圾分類的初期,僅僅將垃圾分為可燃燒與不可燃燒兩類,而發展到如今,日本垃圾分類的細化程度和復雜程度早已遠遠超出最初的設想。
日本地方政府會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相應的垃圾分類與回收方法。以新居浜市為例,生活垃圾被分為以下八大類別:可燃燒垃圾、不可燃燒垃圾、塑料容器和包裝、瓶和罐、有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標識的塑料瓶、廢紙類、有害垃圾和大型垃圾。針對不同的垃圾也分別有詳細的投放方法的規定,如可燃燒垃圾、不可燃燒垃圾、塑料容器和包裝要裝在45升以下透明或半透明的垃圾袋里;瓶和罐以及有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標識的塑料瓶則要放到指定的網兜內;而大型垃圾則必須申請上門收集等。
雖然新居浜市的垃圾分類看似不到十種,但在實際操作中卻暗藏“陷阱”。以塑料材質的飲料瓶為例,瓶子的不同組成部分被劃分到不同的垃圾類別:瓶蓋和圍繞瓶身的塑料紙屬于“其他塑料容器包裝”(不同地區對瓶蓋所屬分類有不同的規定),而瓶身則屬于“PET塑料瓶”的類別,在投遞垃圾時,要將這個飲料瓶拆分清洗并壓扁后分別投放進不同的指定垃圾袋里。而使用過的信封也不并不想當然的屬于“廢紙類”,因為其表面殘留膠水,所以其實被劃分在“可燃燒垃圾”這一類別里。
與新居浜市相比,橫濱市的情況或許更為復雜但也更加明確。橫濱市市政府專門印刷了27頁的小冊子指導市民如何把垃圾正確分類。據日本媒體報道,這本手冊包括的條款多達518項,其中同樣有許多讓人意想不到的的規定,例如口紅屬于可燃物,但是用完后的口紅管則屬于小金屬物;12英寸以下的水壺屬于小金屬物,超過12英寸就要歸為龐大廢棄物;僅有一只襪子則屬于可燃物,如果是兩只,而且“沒被穿破,左右腳也搭配”,那么就可以“升級”為舊衣料。
由于垃圾類別劃分得十分細致嚴謹,在家庭中存放垃圾和最終到指定地點投放垃圾其實是一個非常繁瑣的過程。因此很多日本家庭按照垃圾劃分種類在家里就準備了相應數量的小垃圾桶,里面套上指定的垃圾袋,在日常生活中扔垃圾時就完成分類的流程。
在日本,不僅垃圾分類有相應的規定,垃圾收集日和具體投放時間也受到嚴格的限制,如果錯過了規定日期的指定時間,就只能存放垃圾到下個收集日再進行投放。
名古屋市不可燃垃圾投放處
日本的街道上幾乎不設垃圾桶,一般只在便利店門口和自動販賣機旁邊設置公共垃圾桶或者大型活動的時候會有臨時的垃圾桶。日本居民要按照規定的日期和時間段在規定的場所扔垃圾,由當地地方政府負責回收。日本有的行政區會在年底給每一家住戶送上第二年的垃圾投放“年歷”,上面配有各種類別垃圾的漫畫,幫助人們進行垃圾分類,更重要的是,在“年歷”上每個月的日期會用不同顏色來注明垃圾收集日的信息:每一種顏色代表哪一天可以扔哪類垃圾。即使沒有“年歷”,居民也可以通過市報、政府官方網站等方式了解到垃圾收集日的具體信息。
日本東京都武藏野市不同區域近期指定的垃圾收集日如下表所示(武藏野市的垃圾分類標準與新居浜市略有不同)。
東京都武藏野市政府官方網站上的垃圾收集日信息
東京都武藏野市規定垃圾必須在早上9點前扔棄至指定的場所,而不同區域的收集日則有所不同。節日期間照常收集垃圾。
日本對一半以上的人口實行垃圾從量收費。一般情況下,有害垃圾和資源垃圾的收運是免費的,可燃燒垃圾和不可燃燒垃圾的收運則要按垃圾體積付費,市民通過到指定地點購買特制垃圾袋完成付費。此外,很多地區的垃圾袋還采用“實名制”。
名古屋市指定垃圾袋
垃圾從量收費實際上就意味著“多扔垃圾多付錢”。日本對有害垃圾和資源垃圾的收運免費以利于環境管理和資源回收。對可燃燒垃圾和不可燃燒垃圾的收運則要按垃圾體積付費,付費方式是市民到指定地點購買特制垃圾袋,不同容量的垃圾袋價格不同,其價格包括了垃圾收集和處置的費用。每種垃圾有特定的顏色分類,袋子有系列號,并且每個地區只能用本地區的垃圾袋。這種垃圾袋的厚度余額為0.03毫米,容量一般分為10升、20升、30升和40升等,按大小,每個袋子分別相當人民幣1.6元至6元不等。這類垃圾袋大都采用透明或半透明的形式,很多地區還要求記名,這實際上起到了一種監督作用,進一步要求民眾提高自覺性。
此外,無法放入收費垃圾袋的垃圾須聯系大型垃圾受理中心;電視、空調、洗衣機、衣物烘干機、冰箱、冰柜須聯系家電再生利用受理中心;電腦須聯系廠商、銷售店或電腦3R 推進協會。以上三種情況的垃圾收集通常需要通過購買票據等形式付費(或者在一定時限內超過一定件數須付費)。
如此細致甚至有些繁瑣的垃圾分類程序得以順利實施,與日本相關的法律規范、持之以恒的宣傳教育以及民眾的自覺意識是分不開的。
日本制定并實施相關法律對垃圾分類處理進行規范,如《廢棄物處理法》、《關于包裝容器分類回收與促進再商品化的法律》,《家電回收法》、《食品回收法》等與垃圾減量相關的法律。其中,《廢棄物處理法》第25條14款規定:胡亂丟棄廢棄物者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0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83萬元);如胡亂丟棄廢棄物者為企業或社團法人,將重罰3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500萬元)。法律還要求公民如發現胡亂丟棄廢棄物者請立即舉報。
法律之外,日本還從細節入手對垃圾分類進行長期宣傳,日本駐廣州總領事伊藤康一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日本的垃圾分類環保教育,從幼兒園就開始了。在幼兒園,孩子就被教育吃東西不能剩下來。到了小學的高年級,就讓他們了解環境問題對生活所帶來的影響。學校還會組織學生參觀居住地的垃圾處理廠,“每天有多少垃圾送到處理廠,每天處理能力是多少,如果沒有做好垃圾分類會出現什么樣的后果,學生都能親自看到問題所在”。
初到日本的外國人需要到居住地政府進行登記,這時往往就會領到當地有關垃圾分類的宣傳冊等說明文件,這類宣傳冊通常包含多種語言。對于社區新入住的居民來說,一般在入住第一天就會收到有關垃圾分類的說明和垃圾收集日的時間表。
垃圾分類宣傳冊
在日本,隨著垃圾分類的觀念日益深入人心,人們已經把是否按照規定對垃圾進行分類、投放、正確使用垃圾袋等作為評判公民道德和社會責任感的重要標準。垃圾分類收集以社區等為單位,垃圾如果存在分類、投放地點或時間等錯誤,通常不會被收集,須要自行取回。有些地區還會有專人幫忙檢查扔出去的垃圾是否合格,如果發現問題會送回、提醒或者進行宣傳教育等。
盡管不按規定亂扔垃圾的情況并非在日本徹底絕跡,但是在長期法律和宣傳教育影響、自我約束和“輿論監督”的作用下,日本的確將垃圾分類做到了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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